-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3-07-24
为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智能设备实现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打造一批数字化绿色化标杆项目,引导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协同发展,重庆市经信委于2023年7月24日,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重庆市双化协同示范工厂认定工作》的通知(渝经信智能〔2023〕32号),为方便查阅,重庆同瑞久公司汇编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制造业领域依法注册登记、纳税、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独立法人或按照有关要求实行财税独立核算的非独立法人。
(二)申报主体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名单。
(三)申报主体应用重庆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体系开展三方评估,评估级别在三级及以上。
(四)申报主体需同时被认定为重庆市智能工厂和重庆市绿色工厂。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参照《2023年重庆市双化协同示范工厂认定参考条件》(附件1),编制申报书,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将资料纸质件一份和电子版(含PDF、Word)提交至所在区县经信部门。
(二)区县推荐。
区县经信部门对申报书进行初审,在申报书上填写意见、加盖公章,于2023年8月15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材料报送地址:重庆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市经济信息委9007室(市经济信息委智能化处)。申报材料PDF电子文件和Word电子文档同步发送至邮箱。
(三)专家评审与公示。
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开展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评选不超过10个综合示范性较强的工厂为2023年重庆市双化协同示范工厂,并在官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行文认定。
(四)表彰与示范。
市经济信息委对入选的企业在2023年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创新发展论坛期间进行授牌表彰。联合上游新闻等媒体对入选案例进行宣传,并汇编《重庆市双化协同示范工厂案例集》予以推广示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经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企业应以实际的运行数据进行填报,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
(二)同一企业本次只能推荐一个工厂进行申报。优先推荐入围双化协同示范工厂的企业申报国家级相关试点示范。
(三)市经济信息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政策对入围的企业进行奖补,鼓励各区县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奖补政策。
附件1、2023年重庆市双化协同示范工厂认定参考条件
一、工厂规划。
应用工厂三维设计、仿真软件等,对工厂从土地资源、装备选用、工艺流程、物流运输、能源生产和储存、废弃物处置等方面进行持续调整和优化,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等。
二、研发设计。
通过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三维建模、数字仿真、虚拟制造与测试等技术,以降低能源消耗、原材料消耗、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等为目的,对产品结构、材料选型、工艺方法和流程等进行持续优化,研发绿色设计产品。
三、生产作业。
应用智能传感、数字孪生、人工智能、5G、能效优化机理分析等技术,优化生产排程、资源配置、工艺流程、厂内物流,开展全环节、全要素能耗和污染物数据采集、计量和可视化监测,不断降低原辅材料损耗、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实现绿色生产。
四、供应链管理。
应用数字化供应链管理、5G、标识解析、GIS等技术,实现产品从设计到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等全环节的环境影响最小化、能源使用最优化、资源利用最大化,打造绿色供应链。
五、能源管控。
针对主要生产系统、动力系统(热力供应系统、空压系统、循环水系统、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排水系统等)、仓储系统、物流系统等建立数字化能源管控平台,优化系统参数或运行参数,实现关键设备、关键环节等能源综合平衡与优化调度,优化全系统能源消耗。
六、碳达峰碳中和实践。
制定低碳发展战略,编制绿色低碳年度发展报告,建设碳排放监控系统或管理平台,实现对制造过程、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核算及碳足迹跟踪,降低工厂碳排放量(直接和间接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