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3-11-08
重庆市涪陵区为推动工业企业实现“五项倍增”,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高地,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于近日发布了《2023年涪陵区工业企业“1+5”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升规培育、绿色发展等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项目,为方便查阅,同瑞久公司汇编如下,供参考。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一)支持领域。
围绕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目标任务,2023年涪陵区工业发展“1+5”行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升规培育、绿色发展等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项目。
(二)支持方向。
详见《2023年涪陵区工业发展“1+5”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重庆市涪陵区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同一企业最多申报2个项目,且未获得同类其他财政资金支持(升规奖励、中小企业集聚区建设补助除外);
(四)符合申报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
(二)各园区、乡镇街道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项目。在项目指导时要加强统筹协调,同一项目及票据只能申请一个支持领域和方向的资金,避免多头申报。在查询重庆市公众信用平台时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和单位,以及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对于弄虚作假等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要退回专项资金,同时视为严重失信行为,推送重庆市公众信用平台,三年内不得申报区级财政资金。
(三)申报单位在11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电子档资料和纸质资料装订成册经所属辖区填写意见及印章后报送到区经济信息委对应责任科室。
(四)项目资金分配拨付工作,由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确保年内兑现资金,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3年涪陵区工业企业“1+5”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数字化转型
(一)数字化车间项目奖补
支持方向:支持数字化车间项目。
支持条件:2022年、2023年经市经信委认定的数字化车间(以认定文件为准),且未获得市、区两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补助标准:对2023年新认定的市级数字化车间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定额补助;对2022年新认定的Ⅱ类数字化车间给予不超过20万元定额补助。
(二)企业两化融合贯标奖补
支持方向:两化融合贯标项目。
支持条件:2022年、2023年新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并通过国家评定、重庆市评估验收,未获得国家级和市级奖励的企业。
补助标准:2A级及以下配套奖励10万元,3A级及以上配套奖励20万元。
(三)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奖补
支持方向:绿色制造体系项目。
支持条件:2022年新认定的市级绿色工厂、水效领跑者、能效领跑者分别给予奖励。
补助标准:对2022年新认定的市级绿色工厂、水效领跑者、能效领跑者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四)绿色制造服务能力提升奖补
支持方向:绿色制造服务能力项目。
支持条件:对列入市级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给予奖励。
补助标准:对列入市级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给予平台所在企业不超过120万元的奖励。
二、推动“专精特新”培育,促进做优做精
(五)“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
支持方向:“专精特新”企业认定。
支持条件:2023年首次获得市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2022年首次获得市级认定的“专精特新”称号且未享受区级“专精特新”认定支持的企业。
补助标准:对获得市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补贴10万元。
(六)“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补助
支持方向:“专精特新”企业培育。
支持条件:2023年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未通过认定,且未享受过市区两级市级“专精特新”培育及认定支持的企业。
补助标准:给予每户企业不超过1万元的专项审计工作经费。
三、鼓励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做大做强
(七)新升规企业奖励
支持方向:2022年度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含新建项目入规和规下升规上工业企业)、2021年度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含新建项目入规和规下升规上工业企业)。
支持条件:2022年销售收入(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销售额为准)达到2000万元以上,并已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升规入统,2022年继续保持规上的工业企业。升规企业当前须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并在今年连续正常报统。
补助标准:给予2022年度新增规模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可重复享受市级政策),分两次兑付,本次每户企业兑现15万元。给予2021年升规入统,2022年继续保持规上的工业企业每户企业5万元的奖励资金。
(八)升规指导工作补助
支持方向:2022年度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含新建项目入规和规下升规上工业企业)
支持条件:2022年完成或部分完成年度升规目标任务的园区、乡镇街道。
补助标准:给予2022年度开展升规工作,完成或部分完成年度升规目标任务的园区、乡镇街道,给予每户5万元的工作经费奖励。
(九)中小企业集聚区建设补助
支持方向:中小企业集聚区建设项目。
支持条件:2023年在建的市级中小企业集聚区、区级中小企业集聚区建设补助。
补助标准:对2023年在建的市级中小企业集聚区所在乡镇街道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2023年在建的区级中小企业集聚区所在乡镇街道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建设补助。